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主要是营运类汽车要求强制报废,营运类汽车报废年限在8~20年之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报废年限为30年;非营运类微、小型载客汽车、大型轿车已经没有强制报废年限。也就说我们常见家用轿车,私家车,正常年检符合安全技术检验要求的,已经没有强制报废年限限制了。
关于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,是有对应的相关规范要求的,车辆的强制报废主要是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、排放检验状况,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。具体的汽车强制报废年限要求,根据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执行。
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: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(十)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
(十一)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
对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(纯电动汽车除外)和摩托车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,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,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,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。
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大型非营运轿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。